沉降觀測的次數(shù)和時間,應按設計要求,-般第-次觀測應在觀測點安設穩(wěn)固后及時進行。民用建筑每加高-層應觀測一次,工
業(yè)建筑應在不同荷載階段分別進行觀測,施I單位在施工期內(nèi)進行的沉降觀測,不得少于4次。
建筑物和構筑物全部竣I后的觀測次數(shù),第一年4次,第二年2次,第三年后每年1次,至下沉穩(wěn)定(由沉降與時間的關系曲線判定)為止。觀測期限一般為:砂土地基2年,粘性土地基5年,軟土地基10年。當建筑物和構筑物突然發(fā)生大量沉降、不均勻沉降或嚴重的裂縫時,應立即進行逐日或幾天1次的連續(xù)觀測,同時應對裂縫進行觀測。
建筑物的裂縫觀測,應在裂縫上設置可靠的觀測標志(如石膏條等),沉降觀測后應繪制詳圖,畫出裂縫的位置、形狀和尺寸,并注明日期和編號。必要時應對裂縫照相。裂縫寬度可用刻度放大鏡觀測。